住房城鄉建設部在2018年11月發布了關于國家標準《建筑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》的公告,批準《建筑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》為國家標準,并自2019年4月1日起實施。
其中,第3.2.1、3.3.2條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
本標準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:
1、與《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》GB50153-2008進行了全面協調;
2、調整了建筑結構安全度的設置水平,提高了相關作用分項系數的取值,并對作用的基本組合,取消了原標準當永久荷載效應為主時起控制作用的組合式;
3、增加了地震設計狀況,并對建筑結構抗震設計,引入了“小震不壞、中震可修、大震不倒”設計理念;
4、完善了既有結構可靠性評定的規定;
5、新增了結構整體穩固性設計的相關規定;
6、新增了結構耐久性極限狀態設計的相關規定等。
《建筑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》GB50068-2018發布,新標準自2019年4月1日起實施,最引人注意的變化是:
恒荷載分項系數由1.2調整到1.3;
活荷載分項系數由1.4調整到1.5。
建筑結構的作用分項系數
γG:永久作用的分項系數(恒荷載);
γQ:可變作用的分項系數(活荷載);
γp:預應力作用的分項系數。
經結構專業人士測算:
普通住宅鋼筋含量將增加5%;
地下車庫鋼筋含量將增加10%。
以前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較低,對結構可靠度的投入受到了經濟水平的制約,因此與國外規范相比,中國的分項系數的取值(調整前)一直低于國外的規范標準。
現中國經濟穩定持續增長,國家更關注設計安全可靠、經濟合理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。房地產作為國民的基本需求,我們需要提高分項系數來增強建筑的可靠性,從而增強國民的安全度。
新標準調整后與美國和歐洲基本相當。